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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第1學期全人學習護照宣傳影片徵稿競賽辦法

107學年度第1學期全人學習護照影片徵稿競賽辦法(稿)
 
本校為激勵學生主動學習,鼓勵學生參加各類課外學習活動,達成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培養之目標,實施「全人學習護照」制度,整合全校各單位資源,鼓勵本校學生自主學習參與各項課外學習活動,將學習歷程記錄於全人學習KPI系統,使學生學習成效以知識存摺形式具體化呈現,增進學生課外學習管道及就業核心能力,以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全人教育。為使學生了解全人學習護照的意涵,特訂本徵稿競賽辦法。
 
一、參加對象:參賽者須具備中國文化大學正式學籍,不限年級皆可以個人身分參加,僅限繳交一組作品報名。
 
二、主題元素:影片主題需包含全人學習護照之理念、精神、重要性、制度、特色、流程等元素,其中一項或多項元素即可,並不限創作形式(如:動畫、長片、微電影、紀錄片、MV、廣告…等皆可)。
 
三、報名方式及程序:稿件須同時進行線上繳交及紙本繳件,說明如下
(一)電子繳件:請檢附報名表、完稿檔案連結(如:youtube、vimeo、IGTV、抖音...等)及相關附件上傳至全人學習護照活動網站 /p/412-1307-11169.php 後取得參賽代碼。
(二)紙本繳件:請攜帶報名表、作品光碟於107年11月01日下午16:00(活動收件延長至107年11月23日)下午16:00前繳件至大恩館2樓課外活動組林明輝老師。
 
四、競賽名額及獎金:
短片製作組:
第一名:發給新台幣5000元、獎狀乙紙。
第二名:發給新台幣4000元、獎狀乙紙。
第三名:發給新台幣3000元、獎狀乙紙。
佳作2名:發給新台幣1000元、獎狀乙紙。
※若作品未達標準者,獎次得以從缺。
 
五、其他獎勵:
於規定時間繳交完成者,得登錄美育簽證點數6點,於活動簽領結束後進行登錄。
 
六、頒獎及公告
待評審作業完畢,公布於學校公告系統及全人學習護照網站,並另擇期頒獎。
 
七、規格說明
影片形式請以AVCHD相關格式呈現(附檔名為mp4、mov 1920*1080 29fps或以上格式)。
-採電子創作需檢附報名表、作品光碟(作品說明、檔案打包檔、完稿檔、報名表、外部素材來源說明等檔案)、及紙本報名表;其中一項未繳交,視同放棄參賽。
 
八、參賽注意事項:
1. 若有需要相關素材請洽全人學習護照網站下載使用,使用外部素材請取得合法授權書,使用創用CC資源請遵守合理使用原則並依CC授權要求註明原作者、來源、出處或規範應載明之項目。繳交之作品,必需未曾使用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出版者。
2. 嚴禁抄襲模仿,並請勿使用未經授權之圖像、影音或相關智慧財產,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,並依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。
3. 報名表及規定附件需裝置於信封內,並於信封上分別註明「姓名」、「系級」及「組別」
4. 參加徵稿之作品,概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5. 活動評審將邀請校內師長、校內外專業人士協助評選。
6. 主辦單位保留資格審核及議程變更權。
 
九、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說明:
1.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無償贈品、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(即新台幣1,001元以上)者,依法無須扣繳所得稅,但需列單申報所得。
2.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(即新台幣20,001元以上)者,須依法依贈品價值扣繳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
3. 外籍人士(無中華民國國籍且居住未滿183天)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,依法依贈品價值扣繳20%所得稅。
(註)依所得稅法規定,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須依法扣繳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贈品價值在新台幣20,000元(含)以下者(即機會中獎扣繳稅額在2,000元以下者),得免扣繳;但仍需依法列報其所得。(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辨別條件:1.有戶籍且居住滿1天;2.無戶籍,居住滿183天。)
 
十、 活動聯絡人:
以上或有疑問請洽活動承辦人:課外活動組林明輝老師,電話:(02)2861-0511轉12211,電子信箱:lmh13@ulive.pccu.edu.tw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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